部委分歧较大 《审计法》修订“搁浅”权力扩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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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6日15:48 桂龙新闻网 | |||||||||
年内能否出台存疑 颁行已10年的《审计法》,因为种种原因,其修订被迫再次“搁浅”。 依据今年2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的2005年立法审议安排,本月召开的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上将审议包括《审计法》(修订稿)、行政强制法、个人所得税法(修订稿)在
8月24日,审计署法制司的有关人员向本报记者表示,审计署早已将修订稿报送国务院法制办,由国务院法制办具体负责提交国务院常务会议和人大常委会审议等事宜。 记者随后采访国务院法制办,该办负责此次《审计法》修订工作的一位官员表示:“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时间表,一切得看工作程序的时间进度。” 按照立法程序,《审计法》(修订稿)在提交给人大审议前,先要提交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但直至目前,《审计法》(修订稿)尚未过这一关。不过,国务院法制办上述人士表示:“我们将争取在月底将《审计法》(修订稿)提交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 部委角力导致“难产”? 记者在采访中获悉,事实上,《审计法》(修订稿)去年5月即已完成,随后审计署和国务院法制办联合下发了修订征求意见稿,但由于相关部门意见分歧,未能就意见稿形成一致认识,以致去年提交人大审议最终未能成行。对于其中原因,审计署法制司工作人员表示不甚清楚。 “审计署和财政部需要进行协调。”一位消息灵通人士如此评述。此前,曾有观点认为,财政部对于《审计法》(修订稿)中保留审计机关对于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的指导、监督、管理职能表示反对,主张应根据变化的现实予以删去。 8月25日,财政部条法司综合处有关官员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对上述意见不予置评,仅表示“财政部如有相关意见,将汇总上报给国务院法制办”。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朱小平认为,由于目前我国立法多由部门订立草案或拿出征求意见稿,“难免出现部门利益渗透进去,因而在审议过程中也容易招致其他部门的反对声音。” “《审计法》虽然冠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但实际上,并不能涵盖全部的审计内容,比如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朱小平说,“除了《审计法》,我们还有《会计法》和《注册会计法》,法律和法律之间也存在‘打架’的问题,在修订法律的时候需要注意衔接。” 另据了解,修订后的《审计法》第十九条、二十一条、二十二条,将“中央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金融机构”、“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企业”等部门都纳入了自己审计监督对象范围。 “这些与相关部委利益冲突的条文修改,都加大了新《审计法》出台的难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如是说。 来源: 中华工商时报 选稿:见习编辑黄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