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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妇女千里来温探夫 夫妻房里见着丈夫另一新欢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6日17:38 温州新闻网

  温州新闻网8月26日消息:四川夹江县妇女陈娟(化名)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千里迢迢从老家到温州看望在此打工的丈夫,却听说自己的丈夫还有另一个“妻子”,他们两人还住进了工厂安排的“夫妻房”里。8月24日,盛怒之下的陈娟,决定向法院起诉,将这个“脚踏两只船的人”告上法庭。

  妻子:白等了这么多年

  陈娟与丈夫周某在1987年领取结婚证,如今儿子都已经17岁了,在亲戚眼里,两人的关系一直不错。

  2001年,周某因为生意失败,欠下不少债务,于是离家到广州打工,这一去就是4年。其间,周某只在2003年回过一趟家。一直在家的妻子陈娟日日盼望丈夫回家,可是除了偶尔的电话,很少有消息。

  今年8月17日,再也按奈不住的陈娟独自来到温州,想要与丈夫团聚。当她来到丈夫所在的工厂门口,向门卫打听时,却被告知,丈夫现在和他的“妻子”李某在夫妻宿舍里。伤心欲绝的陈娟质问丈夫,周某默认了。

  周某:同居是为了方便

  原来周某与李某是在广州打工时认识的,后来两人一起来温州打工。周某说,以夫妻的身份进工厂更加方便,所以当工厂领导问他俩是否是夫妻关系时,两人也默认了。今年2月份,因为两人做夜班时常要忙到夜里2点多钟,工厂为了方便,就安排他们住进了夫妻房。

  周某说,自己独自一人在外打工,无依无靠,和李某在一起能够有个伴,这也是形势所逼。

  面对周某的诸多借口,陈娟还是无法原谅。她已经向妇联寻求法律帮助。

  律师:已构成重婚罪

  浙江瓯盟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姚钧彪律师对此类案件非常熟悉,他分析了这一案件的特点。他说,根据刑法规定,周某的行为已经构成重婚罪。重婚罪有两个特点:第一次婚姻必须是合法婚姻;同时第二次婚姻是事实婚姻。这里的事实婚姻是指,男女双方以夫妻的名义同居生活,周围的邻居也承认他们是夫妻的。

  本案中的周某就是以夫妻的名义生活在一起,而工厂里的领导和工友都认为两人是夫妻,已经构成重婚罪。

  周某有种心理,他认为打工在外的人,寻找一个依靠是很正常的。但法律是严肃的,不管是谁,只要触犯法律都要受到惩罚。

  构成重婚罪后,由当事人提出自诉。在法院宣判之前,还可以进行调解。如果自诉人愿意撤销上诉,那么法院就不再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一旦追究刑事责任,一般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认罪态度好,可以判处有期徒刑3年以下缓期执行。(温州晚报 胡珍 王永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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