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课接电话可被解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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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7日00:12 现代快报 | |||||||||
据新华社武汉8月25日专电(胡忠巍郭嘉轩)武汉市教育局日前出台《中小学教学事故处理办法(试行)》,教师在上课时间拨打、接听电话、收发信息;上课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或拖堂达10分钟;擅自向学生发放讲义、辅导材料并收取费用;给后进生单独编排座位、随意拒绝后进生上课,将其赶出教室或学校等行为,均为重大事故。责任人将受到严重警告处分,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情节严重、影响极坏的,学校对责任人予以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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