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假释法规修改稿形成 假释将增多减刑将减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7日00:42 新京报 | |||||||||
本报讯(记者 廖卫华) 目前,北京市已经形成了扩大假释适用的有关规定的修改稿。北京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刘大为昨日在北京市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上透露,北京市今年已明显加大了假释的力度,减少减刑的适用,目前已适用假释的服刑人员达到493人。 据介绍,我国是实行减刑为主、假释为辅行刑制度的国家之一,而大多数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普遍实行的是以假释为主减刑为辅,或单一假释的行刑制度。
据北京市委副书记强卫介绍,根据调查表明,减刑后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率比假释回归社会人员的犯罪率要高,同时假释人员回归社会后比减刑人员整体矫正质量高。为此,北京市政法机关在改革我国刑罚执行制度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今年以来,加大了对监所罪犯假释的力度,并与社区矫正工作相衔接、配套,加强对假释人员的管理。 另据市检察院监所检察处处长郑向东介绍,北京去年的减刑率在30%至35%,而假释率则为2‰。去年年底,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监狱管理局首次联合制定了“关于监所罪犯减刑和假释的规定”。按照这个规定,对女犯、未成年犯、老残犯、过失犯、交通肇事犯五类人的假释率,将有可能从目前的2‰提至5‰,力争突破6‰。 而来自市监狱管理局的统计数据显示,2003年全市监狱共办理建议减刑、假释案件5185件。其中假释案件仅为371件,比上一年度增加59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