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专项整治在逃在侦案 办案不力追究领导责任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7日00:42 辽沈晚报 | |||||||||
本报讯 首席记者李军报道每起涉及到信访在侦或在逃案件,都要由一名副处级领导亲自包案;对于办案不力的单位,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及民警的责任……这是沈阳市公安局即日起到11月20日开展信访事项在侦、在逃案件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举措之一。 为深入推进“大接访”活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将以侦破涉及信访案件和追捕涉及信访在逃违法犯罪嫌疑人为重点,以为信访群众办实事、解决信访事项为目的,力争侦破一
为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公安机关将实行领导包案制,每起涉访在侦或在逃案件,都要由信访事项原办理单位的一名副处级领导亲自包案,包侦破、包抓人,一包到底。 通过调查摸底,沈阳市公安局排出涉访在逃犯罪嫌疑人131名。为调动积极性,公安机关将实施奖惩制度,对那些侦破案件、抓获在逃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单位实施奖励,对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倒查,追究有关领导及民警的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