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物价局给全市所有医疗单位下达最后通牒:9月30日前必须完成收费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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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7日01:43 山西晚报 | |||||||||
本报8月26日讯(记者滑艳兵) 在今天下午举行的太原市医疗服务价格公示现场观摩会上,太原市物价局对太原市范围内所有医疗单位提出要求,必须在9月30日之前按要求完成公示。如果届时不能完成公示的,就不允许收费。 据介绍,此次公示必须根据各医疗单位等级标准。非营利医院按省物价局、卫生厅的有关文件执行,营利性医院参加医保的公示标准按非营利性医院,执行其它的标准由企业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郭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