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公安大接访从8月18日开始起进入厅级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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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7日02:20 东南早报 | |||||||||
早报讯(记者康云)我省公安大接访从8月18日开始起进入“厅级版”,该阶段将于9月6日结束,据统计,截至本月24日共接待来访群众376批532人。 据了解,第三阶段“厅级版”接待处理信访事项包括:属于省公安厅直接管辖的信访事项;信访人对设区市公安局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并提出复查、复核请求的信访事项。对属于市、县两级公安机关管辖的信访事项,信访人应当到信访事项发生地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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