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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山西日报》记者滋事伤人者投案自首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7日03:49 山西日报

  本报8月26日讯(记者杨彧) 冒充山西日报记者、在许西收费站滋事伤人的樊红俊昨天在其父的陪同下,到太原市小店公安分局黄陵派出所投案自首。今日,该局作出决定:樊红俊因假冒国家工作人员、招摇撞骗和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处以行政拘留10天;随后归案的郭海斌因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处以行政拘留5天。受伤者伤情经过鉴定,未构成轻微伤,不做处理。

  昨晚,民警们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讯问,查明:樊红俊,男,25岁,小店区刘家堡乡西草寨村人。8月16日下午6时许,他和好友郭海斌驾驶晋AK8875黑色帕萨特轿车,从榆次返回太原。在路过许西收费站时,樊红俊因工作人员对其出示的《记者证》产生怀疑、让其交费而恼羞成怒,对工作人员进行殴打。收费站保安发现情况后赶来制止,樊见状喊道:“到后备箱拿刀。”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郭海斌下车后,从后备箱里拿出一把长50厘米的砍刀。收费站工作人员及保安立即上前夺刀。在争夺中,郭海斌将一名收费人员的手臂划伤。之后,二人驾车逃离。

  8月17日,太原电视台《并州之剑》栏目就此事进行了报道,受理此案的黄陵派出所也于当晚查清了肇事者的身份。这些天来,民警们一边布控蹲守;一边向其家人做工作,敦促其投案自首。

  昨晚,记者就假《记者证》的来历采访了樊红浚他说,今年五六月份,花了150元通过制假证贩子,做了个假《记者证》。樊红俊花钱得到的所谓“山西日报制”的假记者证,上面所写的身份证号码及编号均为胡编乱造。

  编者的话:《新闻记者证》是新闻工作者进行新闻采访时的身份证明。不法分子却通过购用假证,损害记者形象。本报记者所持《新闻记者证》,均由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统一发放,可登录“中国记者网”进行查验,也可致电本报(0351)4282593进行查询。如发现持假证件者,可向公安机关或本报进行举报。本报举报电话为:4282640和4281028。(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网络编辑:张清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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