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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土局公布国有土地收回原因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7日03:50 北京晨报

  晨报讯(记者 于祥明 杨舒萌)开发商得到土地后,如果这块地涉及公共建设或城市规划,政府可以收回,并给予一定的补偿。昨天上午,市国土资源局公布了《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办法》及其配套文件。同时,市国土资源局还首次对外公布了本月收回使用权的38宗国有土地的调查结果和后续处理方案。

  据市国土资源局新闻发言人张维介绍,收回的这38宗土地,是因为开发商没有如期
缴纳土地出让金。这些土地的出路有四种情况:其一,已开发项目开发商尽快补交相关费用,则可以新地价购回用地权。其二,已经完成拆迁的土地,可以在9月底前申请入市交易,逾期则自动纳入政府储备。其三,正在拆迁的土地,需要在9月底完成拆迁,否则也自动纳入政府储备。其四,尚未完成拆迁的,需纳入政府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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