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大投票决定继续实施烟花爆竹禁放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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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7日04:42 西部商报 | |||||||||
本报记者 丁炜娜 实习生 丁妍 为您报道 逢年过节,放点烟花爆竹的确增添了些许节日的气息,近日,是否对烟花爆竹解禁一事在市民中炒得沸沸扬扬的。昨日,禁放一事终于尘埃落定——兰州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最终决定烟花爆竹的禁放规定继续实施。本报记者随后对兰州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做了采访。 表决:14票反对解禁
在昨日的会议上,兰州市人大常委会到会的25名委员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兰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是否修订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显示,同意对兰州市燃放烟花爆竹予以解禁的7票,反对解禁的14票,4票弃权,即同意对禁放规定进行修订的没有超过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半数。因此,兰州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对《兰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暂不修订。 调查:三种观点不相上下 记者了解到,兰州市人大常委会从7月25日开始组织了关于是否废止《兰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的调研活动。调查人员深入街道、社区,分别对城关区的400户居民、七里河区的250户居民、西固区的200户居民和安宁区的150户居民进行随机抽样问卷调查。调查结果显示,赞成继续禁放的居民占33.8%,支持取消禁放的占30.4%,同意在重大庆典活动和节日期间由政府规定统一时间地点燃放的占35.8%。 环保局:非常欢迎继续禁放 记者对部分单位进行了回访,兰州市环保局政策法规处康明科处长说:“对于兰州市人大常委会作出的继续禁放的决定,环保部门非常欢迎。就环境保护的角度来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是非常必要的。同时,考虑到社会的安全因素和居民的人身安全,也应该禁放。” 公安局:坚决执行人大决定 兰州市公安局治安处的有关负责人表示:“既然兰州市人大常委会作出了继续禁放的决定,我们将坚决的执行,决不允许任何人违法燃放烟花爆竹,一经发现将依法严厉查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