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9大类药品在全国范围内禁止零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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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7日08:06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 |||||||||
据新华社北京8月26日电从2006年1月1日起,麻醉药品、放射性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终止妊娠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胰岛素除外)、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疫苗,以及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药品零售企业不得经营的药品,在全国范围内药品零售企业不得经营。届时,需要上述药品的患者须前往医疗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积极推进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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