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税和排污“费改税”开征条件尚不成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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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7日08:17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新华社北京8月26日专电(记者齐中熙刘羊)财政部税政司有关负责人26日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财政部门将进一步运用税收政策,着力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切实支持建设节约型社会和发展循环经济。对于社会关心的是否开征环境税和排污“费改税”时,他称目前条件尚不成熟。 这位负责人称,将排污费改为税收,从理论上看虽然具有一定可行性,但实际操作
至于开征环境税,不仅涉及到我国现行税收制度和企业整体税负的调整,也涉及到各地区经济利益和整个财政体制的调整,十分复杂也十分敏感。在促进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方面,当前重点是完善现行税制和制定一些有针对性的税收政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