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交警被停职检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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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7日08:27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本报8月26日热线消息(记者张庆村刘洪智)本报24日A10版刊登《协管员上路罚款》一文后,立即引起省公安厅、省交警总队、泰安市公安局、泰安市交巡警支队及泰安市岱岳区公安分局的高度重视,泰安市岱岳区公安分局表示接受媒体监督,并作出初步处理意见。 本报报道见报后,省公安厅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任学增立即作出批示,“请督察、交警总队派员前往泰安查明情况,会同泰安市局处理好。如属实,应举一反三,研究具体措
26日下午,泰安市岱岳区公安分局纪委的赵京珠书记特意来到本报,向本报通报了岱岳区交巡大队对违规警察和协管员的初步处理意见:30多名协管员全部下岗听候处理;当事交警于长海停职检查,听候处理;立即将协管员现在身着的仿制99式交警制服撤换下来,在着装上将正式民警与交通协管员明显区别开来。 赵京珠书记同时向本报通报了泰安市岱岳区公安分局对此事的查处情况: 一、责令交巡大队立即将上路的协管员撤下路面,今后决不再让其着制服上路执勤。 二、严格执行罚缴分离规定,坚决杜绝当场收缴罚款。 三、举一反三,迅速在全局一线执法单位进行一次思想、纪律、作风、执法专项整顿。在加强对执法民警学习教育的基础上,每个执法单位、每名民警都要认真查摆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分局纪检、队伍管理科等部门加大对执法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杜绝在其他执法工作中发生类似问题。 四、责令交巡大队写出书面检查,对大队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于长海,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分局向市局党委进行深刻检查。 六、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协调,诚恳接受批评监督,并欢迎新闻媒体、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以规范执法,不断完善、健全队伍管理机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