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领导干部因公出访不得带配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7日09:07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本报讯 (记者 李娅实习记者刘润智)记者从昨日结束的由市外办组织的成都市外事干部培训班上获悉,成都市日前出台政策,对领导干部因公出访进行严格规定。规定明确,成都市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因公出访时,不得以任何名义携带配偶。

  针对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因公出访方面,成都市日前已出台政策加强管理。规定因公出访必须有明确的公务目的和实质性内容。凡可由较低级别的领导干部完成的任务,不派较
高级别的领导干部出访。各级各部门不得把出国(境)访问当作待遇,搞照顾性安排,坚决杜绝无实质内容的出访。严禁巧立名目编造出访任务和搭车出访等。


爱问(iAsk.com)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