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开学前敲警钟 乱收费重罚2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7日09:07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秋季学期开学在即。昨日,成都市物价局、成都市教育局联合召开2005年秋季教育收费提醒告诫会,提醒成都市中小学自觉规范收费行为。市物价局已向成都市各中小学校发出提醒告诫函,对中小学收费做出10条明确规定。据悉,物价主管部门近期将对中小学收费进行专项检查,严重违规者,最高可能被罚款20万元。低保家庭子女免收补习费

  市物价局发出的提醒告诫函中对中小学教育收费做出10条规定,其中包括:学校必须严
格按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严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收费;小学一、二年级不得收取信息技术费;五城区(含高新区)的中学校不得向符合文件规定并且是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学校就读的进城务工就业的民工子女收取借读费;初三、高三考前补习费,必须在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的前提下,按限制的补习学时和规定的补习费标准执行,对下岗职工、失业人员的子女以及低保收入家庭的子女,要落实免收补习费的政策。严禁列支报刊杂志费

  提醒函还告诫说,城市小学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托管收取托管费。预收的“课本费”、“作业本费”和“教辅资料费”在期末要按时与学生结算。不得扩大范围在“代管费”和预收“课本费”、“作业本费”以及“教辅资料费”中列支“刻印费”、“目录以外非教材类书本费”、“报刊杂志费”、“机读卡费”、“试卷阅卷费”等。

  严禁学校擅自扩大择校生招生比例,降低录取分数线收取有关择校费用;严禁违反国家规定收取或变相收取与招生、入学和考试成绩挂钩的捐资助学费;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加强自身监管和规范。严重违规可罚20万元

  成都市价格举报中心的数据显示,今年的教育收费举报数比2004年降低了50%,但教育乱收费行为仍时有发生。据市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统计,从去年底到目前,物价主管部门对92个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检查中涉及金额2300多万元,其中没收260万元,清退2000多万元。

  市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局长王志坤告诉记者,学校不按规定收费,价格主管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乱收费的典型案例将通过新闻媒体曝光。据介绍,价格主管部门对乱收费将从重、从快查处,情节严重者,最高可罚款20万元。学校乱收费两种方式举报!

  为规范教育收费问题,市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特别增加了市民举报方式。市民若遇到或知晓学校乱收费,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举报:直接拨打12358进行举报,或登录网站www.ccpi.gov.cn举报。本报记者张小军


爱问(iAsk.com)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