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商人上警牌 派干警做保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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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7日09:25 检察日报 | |||||||||
据新华社成都8月26日电四川省公安厅警卫局原局长李京陵为个体商人办理警车牌照,并派警卫干部带枪提供人身保护,先后收受对方贿赂20余万元。近日,四川省高级法院终审以受贿罪判处李京陵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1996年,李京陵应刘建昌、刘平昌请托,为二人办理警车牌照。1997年,李京陵违规派警卫干部带枪保护刘建昌人身安全数月。1997年10月,李京陵以刘平昌
1998年6月,刘平昌以五鑫公司名义将20万元经蜀兴公司转入李京陵之妻张苏亚的四川京亚工贸有限公司,张苏亚用15万元购得二手丰田跑车一辆。2000年至2003年期间,李京陵先后收受刘建昌送给的人民币2万元、美元4000元。 (来源:检察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