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为商人上警牌 派干警做保镖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7日09:25 检察日报

  据新华社成都8月26日电四川省公安厅警卫局原局长李京陵为个体商人办理警车牌照,并派警卫干部带枪提供人身保护,先后收受对方贿赂20余万元。近日,四川省高级法院终审以受贿罪判处李京陵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1996年,李京陵应刘建昌、刘平昌请托,为二人办理警车牌照。1997年,李京陵违规派警卫干部带枪保护刘建昌人身安全数月。1997年10月,李京陵以刘平昌
的成都五鑫实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要修建省公安厅警卫训练基地名义,要求成都汇通城市合作银行和交通银行成都分行提供贷款给该公司,使其先后获得2000万元贷款,除450万元用于警卫训练基地项目外,其余款项占用至今未归还银行。

  1998年6月,刘平昌以五鑫公司名义将20万元经蜀兴公司转入李京陵之妻张苏亚的四川京亚工贸有限公司,张苏亚用15万元购得二手丰田跑车一辆。2000年至2003年期间,李京陵先后收受刘建昌送给的人民币2万元、美元4000元。

  (来源:检察日报)


爱问(iAsk.com)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