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下月实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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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7日09:37 天津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张新民通讯员吴梅)日前,市房管局召开《天津市房屋权属登记条例》、《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发布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洪江、副市长陈质枫出席会议并讲话。记者了解到,于9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天津市房屋权属登记条例》和《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的13个配套性文件及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全部完成。 陈质枫在会上指出,要认真学习贯彻两部条例,充分认识做好权属管理和历史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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