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举报公款吃喝 奖励千元以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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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7日09:55 东方早报 | |||||||||
昨天出版的徐州市政府公报全文刊登了该市《关于狠刹公款吃喝奢侈浪费歪风的规定》。该市纪委副书记刘章华告诉早报记者,为狠刹公款吃喝等现象,该市将推广举报者有奖制度,奖励金额由各级纪委规定,原则上不少于1000元。 该《规定》对公款吃喝的各种恶习作出了明确界定:严禁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日午间饮酒(除组织指派接待工作外);严禁借会议、检查、学习、培训等名义用公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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