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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公布《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7日11:20 大众网-鲁中晨报

  据新华社北京8月26日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日前签署第442号国务院令,公布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麻醉药品管理办法》和《精神药品管理办法》同时废止。根据条例,国家对麻醉药品药用植物以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行管制。

  麻醉药品是指具有依赖性潜力的药品,滥用或不合理使用易产生身体依赖性和精神
依赖性。麻醉药品包括阿片类、可卡因类、大麻类、合成麻醉类及其他易产生身体依赖性的药品等。

  精神药品是指作用于中枢精神系统,使之兴奋或抑制,具有依赖性潜力,滥用或不合理使用能产生药物依赖性的药品。依据其依赖性潜力和危害人体健康的程度,精神药品分为第一类精神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a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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