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将控制路面泊位总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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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7日12:42 海峡都市报 | |||||||||
N本报记者 龚凡/王长春 本报讯福州路面停车泊位的收费,定价要高于地下停车场。昨日上午,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了《福州市城市停车场建设管理规定(修正案)》(草案),草案中确立的这一原则,意图通过价格杠杆,将部分车辆从路面停车场“赶进”地下停车场,并严控道路泊位的建设,以确保路面通行条件,缓解拥堵。
福州市交巡警支队的有关负责人昨日也向记者证实,目前市区新划定的2845个路面泊位只是暂不收费,他们正建议政府尽快出台相关办法,明确道路泊位的管理部门和收费标准。 利用经济杠杆 把车停到地下 目前,福州市区车多泊位少的矛盾仍较突出。由于地面的停车位不收费或收费便宜,很多市民不把车停到地下停车场。而在道路上随意停车占用道路空间的现象,也较为严重,导致有限的道路资源更显紧张。而1996年实施的《福州市城市停车场建设管理规定》部分条款,已不能适应当前的状况,市人大常委会将修订该规定列入今年的地方立法计划。 草案规定,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的设置,要实行总量控制。公共停车场周围一定范围内,不再设置道路临时泊位,原有的泊位应撤销。对于收费问题,草案规定,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停车场收费标准,由价格主管部门按照同一区域路面停车收费,高于地下停车收费的原则核定。 交巡警: 尽快明确收费标准 “路面泊位暂不收费的现状今后将根本改变,市民要有停车消费的观念。”昨日,福州市交巡警支队的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利用经济杠杆,道路泊位收费高于地下停车场收费,来调节城区停车需求,缓解路面行车的压力,是大势所趋。但道路停车泊位将由谁来统一管理,什么时候开始收费,费用多少,则要由市政府确定。 该负责人表示,目前,他们已向市政府提出意见,建议尽快制定《福州市市区机动车道路停车管理办法》,明确道路停车泊位的设置条件和范围,明确管理部门和收费标准,从而促进市区有序、方便停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