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彻底实现失业人员属地管理是否“困难”先经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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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7日14:35 深圳晚报 | |||||||||
本报记者陈娜报道我市曾经发生的诸如“开着宝马领救济”的“假困难”现象将被有效遏制。记者昨日从深圳市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我市将下放现有就业、失业人员管理权限,依托街道社区实现劳动和社会保障业务的整合,彻底实现失业人员的属地管理。以后,困难失业人员的认定将不再仅凭“表格说话”,必须经过社区和街道的公示。
据了解,我市失业人员实现属地管理的基础条件已经成熟。我市现有56个街道设立了劳动保障事务所,620个社区设立了劳动保障服务窗口,市、区、街道和社区四级劳动保障体系已初步形成,并基本覆盖全市。此外,“深圳市劳动保障卡”和“金保工程”前期的顺利启动,为我市建设覆盖全市的劳动保障信息系统打通了数据渠道。 在保留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现有的就业服务的基础上,我市将改革现有失业登记办法和档案管理办法,将失业登记的办理手续从市里或区里下放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实行失业人员“属地化”管理。同时,改革困难失业人员认定办法,将困难失业人员的认定、再就业援助、兑现各项补贴全部下放到区。改革后,失业人员是否“困难”必须先经社区和街道公示,街道初审后,由区审核认定。 此外,我市的就业登记办法也将改革。用人单位为已就业人员办理就业登记,将仍按现行的市、区分工办理,但自雇型就业、临时就业、灵活就业及自由职业者等个人办理就业登记,可直接在户籍所在地社区办理。 作者:本报记者陈娜 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