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出访不得携带配偶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7日14:37 深圳晚报 | |||||||||
成都市对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作出严格规定 因公出访不得携带配偶 成都消息据成都商报报道,记者从8月26日结束的成都市外事干部培训班上获悉,成都市日前出台政策,对领导干部因公出访进行严格规定。规定明确,成都市副局级以上领导干
成都市日前已出台政策加强管理。规定因公出访必须有明确的公务目的和实质性内容。凡可由较低级别的领导干部完成的任务,不派较高级别的领导干部出访。各级各部门不得把出国(境)访问当作待遇,搞照顾性安排,坚决杜绝无实质内容的出访。严禁巧立名目编造出访任务和搭车出访等。 对违反有关外事规定的出访团,成都市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团组单位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由纪检、监察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理。 作者: 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