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严打“官煤勾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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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8日00:59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 |||||||||
本报综合消息 日前,山西省政府向各市县人民政府指出:对违反规定,利用职权参与办矿或谋取私利的国家工作人员、国有企业负责人要严肃查处。已经投资入股煤矿(依法购买上市公司股票者除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必须在9月22日以前撤出投资,逾期不撤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严厉处罚。据有关部门透露:在临汾市,51名参与经营或者充当“保护伞”的中共党员干部受到查处。因私开矿问题,一个县的常务副县长被撤职,两个县的地矿局长被撤职。
作者:何雪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