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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 十月开征水土流失防治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8日01:50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江淮晨报晨报讯 贵阳消息 今后贵阳市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建设和生产活动中必须依法缴纳水土流失防治费。

  《贵阳市水土保持管理办法》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办法规定水土流失防治费包括水土保持补偿费与水土流失治理费。今后凡在贵阳市范围内依法申请从事剥离地表、开挖山体、采矿、堆放砂石材料,以及其他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活动单位和个人
必须同时提出治理水土流失的措施或水土保持方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同时有水土流失防治任务的生产建设项目开工建设后若不履行相关义务将由相关主管部门征收水土流失治理费专项用于此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流失治理。单位和个人在建设和生产活动中造成水土保持资源、设施损失的也必须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李春惠)

  (来源:江淮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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