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公选乡镇党委书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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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8日03:36 新晚报 | |||||||||
据新华社电 除民族地区外,四川省乡(镇)、村和街道、社区党组织负责人的产生,原则上要实行公推直选。 四川省委组织部正式下发的《关于推进党内基层民主深化先进性教育长效机制建设的意见》明确规定,除民族地区外,乡(镇)、村和街道、社区党组织负责人的产生,原则上要实行公推直选,并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直接选举的范围;县(市、区)所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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