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法修改应吸收股改成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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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8日07:49 潇湘晨报 | |||||||||
据新华社电出席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的人员27日在分组审议证券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时认为,现在我国整个证券市场在不断发展,证券法作为我国证券市场最重要的一部法律,要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应充分吸收正在进行中的股权分置改革的创新成果。 全国人大代表俞学锋说,股权分置改革中很多做法,已突破了公司法和证券法的现有
而在分组审议公司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时,不少人员表示,设立“一人公司”应该根据我国实际情况而定,既要看到其积极的一面,也要适当控制风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