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城镇妇女就业结构日益优化就业仍面临挑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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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8日07:50 新桂网 | |||||||||
新桂网-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石慧琼)在8月26日广西纪念’95世妇会召开10周年会议上,来自自治区统计局的代表发言表明,10年间,广西城镇妇女就业结构日益优化,但当前就业仍面临较大挑战。 女性就业企事业单位是主打
自治区统计局的统计报表显示,2004年全区城镇单位就业女性在企业就业的占51.09%;在事业单位就业的占41.90%,而男性就业人员中只有30.82%,女性比男性高11.08个百分点;女性在机关就业的仅占7.01%。企业和事业单位比重很高且相差小,为广西城镇单位女性就业的主打领域。 女技术员比重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2004年全区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中,女性专业技术人员达到40.59万人,占全部专业技术人员比重的43.24%,比1995年上升5.24个百分点。这一比重与全国平均水平(43.26%)相当,高于湖南、贵州、四川和云南等省。近10年来,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和用工制度上的双向选择,女性就业不断从传统产业向第三产业转移。2004年全区城镇单位从业女性总数为104.16万人,其中第三产业从业女性为70.16万人,并主要集中在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6大行业。 女性未来就业面临较大挑战 但妇女就业也面临较大挑战。近几年,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经济结构调整的不断深入,城镇女性登记失业人数在不断增加,且将在一段时期内继续增加。农村工业化、产业化、现代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也将继续形成对城镇妇女就业、再就业的巨大压力。2004年,我区城镇女性登记失业人数7.6万人,与1995年相比,增长了53.23%。造成这些问题的很大原因是“就业性别歧视”。机关招收公务员,企业、事业单位招收工作人员,拒绝接收女性的情况经常发生,就连女大学生、女研究生也常常因性别问题被许多单位拒之门外。一些单位特别是部分非国有单位,随意提高女性就业标准等,造成妇女找工作难。另一方面女性由于生理特点,在生产劳动方面往往处于劣势,一些企业拒绝接受育龄妇女,使女性在就业方面发展的起点大大低于男性。 作者:石慧琼 (来源:新桂网-南国早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