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修改刑诉法防冤案错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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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8日09:51 生活报 | |||||||||
本报综合报道刑事诉讼法经过多年酝酿,修订规划于去年获全国人大通过,并在今年或明年启动修订日程。刑诉法修订专家组成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陈卫东指出,刑事诉讼法修订将涉及五大核心问题,包括解决刑讯逼供、超期羁押、律师辩护难、证据制度的完善及建立简易审判体系。 从制度上严防刑讯逼供。陈卫东因此指出,首先应在刑诉法修改中确立无罪推定、疑
完善措施杜绝超期羁押。陈卫东表示,本次刑诉法修订将针对超期羁押问题,对刑事诉讼强制措施加以完善。现行制度中的羁押与无罪推定的理念相背离,还会造成犯罪交叉感染的恶果,对改造罪犯不利。同时,现行程序是公安机关向检察机关报捕,检察机关来批准是否羁押,控辩双方在诉讼程序中地位不平等。 明确律师的辩护人身份。在案件侦查期律师介入案件没有正式身份,使得控方异常强大,控辩审的三方诉讼格局无法平衡,此次刑诉法修改将对这种情况开刀。陈卫东预测,刑诉法此次修改将着重解决律师辩护难的问题,明确律师在案件侦察期间作为辩护人的身份。同时解决律师的会见难、调查取证难、阅卷难等一系列的难题,为律师作为辩护人职能的实现创造良好的基础,使律师在法庭上同控方的辩护更加协调。 另外解决的是,防止证据问题被边缘化和建立繁简分流审判体系。(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