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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判以大写金额偿还货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8日10:09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本报北京讯欠条上书写的欠款金额大小写不一致,当如何确定欠款数额呢?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日前审理了这样一起欠款纠纷案。在案件审理中,房山区法院发现,由被告公司出具的欠条上,小写金额为10500元,大写金额为壹拾万零伍百元整。法院认为,本案中的欠条应以大写金额的表达方式效力优先,即被告公司欠董某货款10.05万元。(李京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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