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去世后存折余款就这么作废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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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8日10:28 沈阳晚报 | |||||||||
胡女士向记者展示其公公的存折及死亡证明 8月26日,胡女士告诉记者,她的公公是6月份去世的,住院不久后老人便失去了语言能力,很多事也没向家里人交代就撒手人寰了。在收拾老人的遗物时,胡女士找到了老人的2张银行卡和一张一直用来缴费的工商银行存折,但都不知道密码。其中两张卡中分别有余额2元和13元,存折内有余额297元。
7月初,胡女士的家里收到了一张煤气欠费通知单,胡女士便找到了老人留下的存折准备用其缴费,可是胡女士在银行试了几次都没有试出密码。为了能取出存折里的余额,第二天,胡女士带着公公的身份证再次来到银行,将存折办理了挂失。一周后,胡女士来到银行取钱,可对方却告知只能本人取钱。这时,胡女士告诉银行的工作人员,存折的所有人已经去世。可银行的工作人员却表示,想取出钱必须到公证处办理遗产公证,持老人的遗产公证才可取钱。 无奈下,几天后,胡女士带着婆婆以及老人的死亡证明以及户口本来到银行。胡女士认为,这些都可以证明老人已经去世的事实,也可以证明她和婆婆与老人的关系,银行应该允许其将存折里的余额取出。然而,仍然遭到了拒绝,并告知一定要办理公证才可取钱。 于是,胡女士来到了沈阳市公证处,欲办理遗产公证。可办理遗产公证除了需要交纳200元的公证费用外,还需要老人的直系亲属全部到场。然而,胡女士的丈夫早在多年前去世,女儿(老人的直系亲属之一)身在北京,如果要办理公证,女儿不仅要耽误工作,还要花费往返近400元的火车费,再加上200元的公证费,自己还要倒搭300元,如果这样还不如自认倒霉。 很多人被迫放弃死者余款 然而,胡女士对银行的规定却很不理解:“银行为避免财产纠纷要求死者家属办理遗产公证是可以理解的,可是也应对财产的数额有个限定。如此小的数额,连手续费都不够,怎么能引起家庭纠纷呢?看来存折里的钱和另外2张卡里的钱只能不要了。” 胡女士觉得这钱损失得太窝囊了,银行的规定应人性化。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由于银行的这种规定,很多人都只能被迫放弃死者存折里为数不多的钱。 行业法规不能随意变通 根据这种情况,记者采访了工商银行的相关负责人。据其解释,胡女士的情况属于遗产继承范围。目前她持有存单而无密码,要取回这笔款,应到当地公证机关办理遗产继承权公证,然后凭此公证前往银行领取存款。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且有权提取该存款,应向储蓄机构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储蓄机构凭此书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属行业法规,个别银行是不可能通融的。本报记者田茹茵 摄影孙盼记者电话:8881165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