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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首次明确反对性骚扰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8日13:03 新闻晚报

  据新华社今日上午电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28日上午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决定。决定将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

  会议完成了对妇女权益保障法的修改。修改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把实行男女平等作为
国家的基本国策。我国法律首次明确反对性骚扰。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受害妇女有权向单位和有关机关投诉。学校在录取学生时,除特殊专业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取女性或者提高对女性的录取标准。禁止对妇女实施家庭暴力,公安、民政、司法等部门应在职责范围内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为受害妇女提供救助。禁止组织、强迫、引诱妇女进行淫秽表演等活动。各单位在执行国家退休制度时,不得以性别为由歧视妇女。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午还表决通过治安管理处罚法,这部法律将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会议还表决通过公证法,这部法律将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会议还表决通过关于批准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决定;同时声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禁止使用自动售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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