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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体突然倒塌压死装修工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8日14:43 深圳晚报

  墙体突然倒塌压死装修工人

  石岩街道司法所调解员为死者家属讨回13.4万赔偿金

  本报记者赵笑梅通讯员晓马奇雄燕光报道房子装修时,雇请无证无照无建筑许可证的建筑“游击队”干活,装修工出工伤致死,巨额赔偿到底谁来负担?记者昨日从宝安区石岩
街道司法所获悉,一起因非法用工致工人死亡的案件,最近由该所组织的人民调委会得以成功调解,最后,发包方、承包方、施工方三方共赔付死者家属13.4万元。

  据了解,石岩街道某工厂为了扩大再生产,另租厂房进行装修,并把装修工程包给无建筑工程资质许可的李某。李某承包后又把拆墙工程转包给包工头杨某,杨雇用几名工人进行施工。在拆墙的时候,意外发生了,因墙体突然倒塌,工人陈某被砸,身负重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陈的家属提出了经济赔偿。包工头杨某自知问题的严重性,事发后不久也下落不明。由于涉及的当事人较多,且责任人之一杨某去向不明,在几方多次协商不果的情况下,当事人遂请求当地司法所进行调解。

  司法所接案后,立即组织人民调委会对案件进行了解和审查后,依法进行了调解。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李某明知自己没有建筑工程资质的许可,仍然进行建筑工程的施工,对本次事故承担直接责任;杨某在明知自己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雇请工人,属于非法用工的行为,对本次事故承担直接责任;厂方把工程包给无建筑工程资质建筑商,应该对本次事故承担连带补充责任。鉴于杨某在事故发生后不知去向,所以根据民法有关连带责任的规定,赔偿责任应该由厂方和李某承担。最后,当事人双方在调解人员的主持下达成一致协议,由厂方、李某共同一次性支付陈某家属赔偿金13.4万元。

  作者:本报记者赵笑梅通讯员晓马奇雄燕光 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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