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重奖职工举报煤矿重大事故隐患 最高3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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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8日18:45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太原八月二十八日电(张墨)面对频发不断的矿难,为从源头治理煤矿安全隐患,山西省总工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矿安全监察局三部门近日联合制定《山西省职工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奖励办法》,有望让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将遇到事故隐患时及时举报,改变以往“有险不愿报、敢怒不敢言”的局面。 在近年来发生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前常常有先兆和迹象表明存在重大隐患,少数企业
新制定专门奖励办法指出,职工举报事故隐患在七日至十日内经查核属实的,对重大事故隐患举报者奖励三百元至五百元;对特大事故隐患举报者奖励五百元至一千五百元;对特别重大事故隐患举报者奖励一千五百元至三千元。 三部门要求各级工会为举报人提供便利条件,设立举报电话,并将办公地点和举报电话号码向社会公布。举报人可以直接向工会举报,也可以通过电话、书面材料进行举报。举报实行实名举报,接受举报部门有义务为举报单位和个人保守秘密;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举报人情况,否则追究责任。但举报人假报事故隐患的也将受到严肃查处。 此外《办法》还规定,重大事故隐患将由县总工会受理,特大事故隐患由市级工会受理,特别重大事故隐患将由山西省总工会受理。 山西省府目前正加大力度打击非法违法煤矿,对一经发现的非法违法煤矿,由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非法违法所得,并处以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依法吊证关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