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五地试点规划环评 将建立公众参与机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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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9日01:09 新京报 | |
本报讯(记者 马力 谢炜) 在昨天召开的“绿色中国”第八届论坛上,国家环保总局局长解振华表示,我国将从单个的建设项目环评升级到规划环评,把环境因素纳入到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综合决策之中。副局长潘岳说,将选择一些省市进行规划环评的试点,今后对未列入专项规划且规划未经环境影响评价的项目,原则上不受理项目环评报告。 建设项目环评效果有限 解振华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我国已经实施了20多年了,但先污染后治理、边治理边破坏的问题一直都没有得到有效地控制,究其原因,有一点就是在决策方面有些没有考虑到的地方,要从经济、环境的协调发展方面进行决策,要做到这一点,就要在规划阶段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把环评的关口前移。” “环评风暴”和圆明园事件使建设项目的环评成为了社会的焦点。不过潘岳坦言:“从制度体系上看,我们原来只注重对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但建设项目只处于整个决策链(战略、政策、规划、计划、项目)的末端,所以建设项目环评也只能补救小范围的环境损害,无法从源头上保护环境,也不能指导政策或规划的发展方向。” 规划外项目将不再受理 潘岳表示,我国将大力推进规划环评,注重5年短期规划和10年长期规划。今后对未列入专项规划且规划未经环境影响评价的项目,原则上不受理项目环评报告;项目在规划中,但规划未依法进行环评的,原则上暂缓受理项目环评报告;对于已开展规划环评的,规划内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可以依法在审批程序上和内容上予以简化。 此外还将提高规划环评中的公众参与,将建立科学理性的公众参与机制,以保障公众对关涉国计民生规划的知情权与监督权。 潘岳说,我国将选择一些发展和环保矛盾突出的省市开展规划环评试点。环保总局有关人士透露,目前进行试点的是内蒙古、河北、宁夏、大连、上海等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