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悬赏举报事故隐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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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9日01:11 新京报 | |||||||||
职工举报属实,最高可获奖金3000元 新华社太原8月28日电(记者 王炤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遇到事故隐患时“有险不愿报、敢怒不敢言”的局面有望得到改观。近日,山西省总工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矿安全监察局联合制定专门办法,奖励职工举报重大事故安全隐患。
职工举报事故隐患在7日至10日内经查核属实的,对重大事故隐患举报者奖励300元至500元;对特大事故隐患举报者奖励500元至1500元;对特别重大事故隐患举报者奖励1500元至3000元。 据介绍,由山西省三部门联合制定的《山西省职工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奖励办法》,要求各级工会为举报人提供便利条件,设立举报电话,并将办公地点和举报电话号码向社会公布。举报人可以直接向工会举报,也可以通过电话、书面材料进行举报。举报实行实名举报,接受举报部门有义务为举报单位和个人保守秘密;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举报人情况,否则追究责任。但举报人假报事故隐患的也将受到严肃查处。《办法》还规定,重大事故隐患将由县总工会受理,特大事故隐患由市级工会受理,特别重大事故隐患将由省总工会受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