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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金行贿 骗贷1.5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9日01:35 舜网-济南时报

  据新华社贵阳8月28日电(记者何云江)重金行贿原贵州省委书记刘方仁、诈骗银行贷款达1.5亿元的犯罪团伙成员被判刑。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法院日前对犯有贷款诈骗、挪用公款、行贿、违法发放贷款、虚报注册资本等罪名的这一犯罪团伙的7名被告人作出一审宣判,主犯廖云峰被判处无期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1996年至2004年期间,原贵阳太立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廖云峰、
原贵州省军电建设集团公司董事长刘宫嫦为修改一小区规划,多次请刘方仁及原贵州省副省长刘长贵帮忙,使该小区规划得以批准。1996年1月,刘宫嫦为其公司向中国银行贵州省分行申请贷款一事,多次找到原贵州省委书记刘方仁帮忙,获得银行贷款500万元并至今未归还。为表感谢,两被告人共向刘方仁行贿人民币149万元,向刘长贵行贿人民币35万元、美元3万元。

  据查,自1992年起,被告人廖云峰、刘宫嫦先后在贵阳、北京等地成立的贵州黔能电气工程公司、贵州省军电建设集团公司等17家公司,多为虚假出资注册的私营企业。这些公司的法人代表、董事、股东等组成人员基本是虚设,其入股资金为虚构编造。到1998年12月,这些公司负债已达6700多万元,资产负债率高达141%。

  在这种情况下,廖云峰及同案被告人、原贵阳太立房地产开发公司执行总裁刘萍指使他人采取编造申请贷款理由、提供虚假资料、各公司间相互虚假担保等手段,向多家银行骗取贷款。至2002年1月,上述17家公司共欠贷款1.5亿余元,被用于炒股、购买高档住房、豪华轿车等高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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