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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院长办公室被盗不报案”损害的是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9日01:45 舜网-济南时报

  杨 涛

  8月26日,江湖大盗“光顾”平凉中级人民法院,四位院长办公室全部被盗,所盗价值不详。另据了解,在这次被盗窃之前,该院院长办公室曾多次被江湖大盗“光顾”,但因盗窃数目不大,该院没有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8月28日《兰州晨报》)。

  按理说,法院院长的办公室被盗其实也很正常,因为对于小偷来说,只要是有钱的地方,他们都会去光顾,不分场合。但是,“该院院长办公室曾多次被江湖大盗光顾但该院没有向公安机关报案”,显然就不那么正常了。

  法院不报案当然也是有理由的——“盗窃数目不大”,可能他们认为追回来的可能性比较小,而报案后要花费的时间等成本太大,还是选择不报案为好。但是,公众显然却不这么理解,因为,现在的一些官员名声不好,公信力差,而现实中也的的确确发生了许多起“偷出来的腐败案件”,因此,像法院院长这样的“大官”,被盗后居然不报案,而且是多次,就让人有些生疑了。而且,所谓“盗窃数目不大”,也只是你个人的一面之词,谁知道到底失盗多少呢?关键问题是,为什么不去报案呢?

  细究起来,法院院长办公室多次被盗而不报案,即使是“盗窃数目不大”,也是一种失职行为。因为,首先,作为法院的院长理所当然更应具有法治意识,要坚决与偷盗这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及时报案;其次,这种不报案实际上是在纵容偷盗这种违法犯罪行为,使公安机关延误抓获小偷,后来发生的四位院长办公室全部被盗的结果与不报案的行为不能说没有一点关系。

  因而,我认为,官员在失盗后,必须及时报案,才能自证清白,才能赢得公众的信赖,不让公众猜疑。原因很简单,如果官员失盗不报案一旦被公众知晓,公众会对官员产生猜疑,这将使官员和公职部门付出更大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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