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鼓励职工监管安全举报事故隐患有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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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9日02:20 新晚报 | |||||||||
据新华社太原电 近日,山西省总工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矿安全监察局联合制定专门办法,奖励职工举报重大事故安全隐患。 职工举报事故隐患在7日至10日内经查核属实的,对重大事故隐患举报者奖励300元至500元;对特大事故隐患举报者奖励500元至1500元;对特别重大事故隐患举报者奖励1500元至3000元。
据介绍,《山西省职工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奖励办法》,要求各级工会设立举报电话,并将办公地点和举报电话号码向社会公布。 有关负责人称,在近年来发生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前常常有先兆和迹象表明存在重大隐患,一些企业和煤矿主利欲熏心,无视隐患,酿发大祸;而知情职工也存在“有险不愿报、敢怒不敢言”的心理。新制定的这一做法将改变这一现状,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多一条群众信息渠道,形成安全隐患人人严防的局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