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法律明确对性骚扰说“不”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9日02:22 东方今报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在通过治安管理处罚法、公证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决定等议案后,28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闭会。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38、39、40号主席令,分别公布了这三部法律和法律问题的决定。

  关注妇女权益保障法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28日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决定。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40号主席令,公布了这个决定。这个决定将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

  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写入法律

  修改过的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实行男女平等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国家采取必要措施,逐步完善保障妇女权益的各项制度,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这表明,我国以立法的形式,将男女平等新增为一条基本国策。

  立法禁止家庭暴力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决定对家庭暴力明确作出禁止性的规定。

  为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行为,决定除规定“禁止对妇女实施家庭暴力”外,还要求“国家采取措施,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并明确了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方面负有重要责任的机构和组织,规定“公安、民政、司法行政等部门以及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团体,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依法为受害妇女提供救助”。

  女方处于三个特殊时期,男方无权提出离婚

  修改过的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首次对性骚扰说“不”

  修改过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这是我国法律首次明确对性骚扰说“不”。

  性骚扰问题,在社会上受到极大关注,却又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这个决定,首次将禁止性骚扰明确纳入法律规范之中,被许多专家视为这一立法领域的重大突破。

  学校录取不得歧视女性

  修改过的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学校在录取学生时,除特殊专业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取女性或者提高对女性的录取标准。

  关注公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这部将于2006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法律出台标志着我国公证工作实现了法制化。司法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公证法是新中国第一部公证法典,它的颁布实施,对于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证制度,具有重要意义。建立公证员执业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这部法律在公证行为中引入责任追究制度,为公证行为设立“高压线”,以从源头上防范公证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四种人不得担任公证员

  根据28日通过的公证法,下列四种人不得担任公证员: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被吊销执业证书的。九种情形将不予办理公证

  9种情形分别是:(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代理申请办理公证的;(二)当事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没有利害关系的;(三)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专业技术鉴定、评估事项的;(四)当事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有争议的;(五)当事人虚构、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六)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的;(七)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八)申请公证的事项违背社会公德的;(九)当事人拒绝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的。关注治安管理处罚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将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同时废止。

  现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是1986年制定,1987年开始施行,1994年对个别内容做了补充和修改,迄今已经有18年了。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对现行条例作出了全面的修订。

  据介绍,修改的主要内容大体有以下6个方面:第一,突出强调社会治安管理必须坚持综合治理的方针。第二,增加规定了应该受到治安处罚的一些行为。第三,适当提高了罚款的最高数额。第四,缩小了治安拘留处罚自由裁量的幅度。第五,处罚的程序更加公正。第六,加强了对公安机关尤其是人民警察执法规范的要求。04

  据新华社电


爱问(iAsk.com)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