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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有多大 规划图上最清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9日03:03 东方今报

  开发商钻空子毁绿建楼

  市民购房时,绿地面积成为重要的选择依据之一。让不少业主苦恼的是,尽管买房时看到了大片绿地,住了一段时间后,也会“缩水”:开发商毁绿建楼时有发生。

  今年8月,郑州市一小区的业主,因不满开发商毁掉绿地挪作他用,向法院提起诉讼。

  原来的游泳池,现在要盖楼

  由于开发商侵占绿地,北环路上某小区的一些业主,向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月28日,记者在该小区西区36号楼的楼洞门口看到一份告示,召集利益受到侵害的业主交纳诉讼费用。

  据了解,该小区36号、45号、49号楼前,原是假山、游泳池和绿地,现在,这些已全部被毁(如图)。

  “买房时,由于这栋楼前有大片绿地,我们这栋楼每平方米还比其他楼贵了200元。”36号楼的一位业主指着窗外一块光秃秃的地说,现在,开发商准备在这儿建两栋21层的商住楼。

  东风路上某小区的业主,也在进行着“绿地保卫战”。一位业主手持该小区售房时发放的宣传彩页,宣传彩页上,6000平方米的绿地实景照片清晰可见。现在这块绿地已经被铲平,开发商准备在上面建购物广场。

  “开发商毁绿建楼,导致业主集体向开发商和相关政府部门‘讨要绿地’,有时甚至出现武力冲突。”蔡爱芬是郑州市政协委员,她已经收集了10余起类似的案例。

  毁绿建楼,开发商钻了空子

  记者查看一些小区的规划图纸后发现,多数开发商毁绿建楼并没有违反规划,被毁绿地在最初的规划图上,确实是楼房。

  以北环路上的某小区为例,36号、45号、49号楼前的绿地,建筑许可证上显示是51号、52号楼,并不是开发商售房时许诺的假山、游泳池和绿地。

  蔡爱芬说,她查询了相应的法律、法规,没有发现有相关条文规定开发商的宣传广告必须与规划图一致。一些开发商正是钻这样的空子,建设一些临时绿地、临时设施欺骗消费者。消费者买房后,随着小区二期、三期的建设,开发商再根据需要毁绿建楼。

  郑州市急需出台相关法规

  据了解,郑州市房地产市场发育较晚,直到2002年,郑州市住宅小区的绿地规划建设才有了强制性的条文规定。

  “规定模糊,不易操作,对小区绿地的检查、执法方面的职能划分也不太明确。”郑州市规划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说。

  蔡爱芬认为,政府应当尽快制定相关法规,解决开发商做虚假广告、欺骗消费者的问题。她认为,可以借鉴外地的做法:目前,上海实行房地产开发公示制度,开发商售房时,要设立告知牌,在沙盘和效果图上注明临时绿地的范围,防止开发商欺骗消费者。

  据了解,日前,郑州市规划局开始推行公示、听证制度,规定小区进行规划审批时,凡涉及小区绿地规划建设问题,开发商都要在小区公示,在公示的期限内,业主可以向规划局申请要求召开听证会,召集业主广泛听取意见。

  作者:今报记者 王献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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