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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机动车推出贷款道路通行费年费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9日03:21 东南快报

  本报讯 今后,厦门本市籍机动车辆通行厦门大桥、海沧大桥(以下简称“两桥”),将不用停车缴交通行费了。昨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厦门市贷款道路(公路)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办法》实施后,厦门市将对本市籍机动车辆,按不同车型,实行不同通行费缴交年费标准,车辆缴交年费后,在厦门行政区内除高速公路外的贷款道路(公路)(包括“两
桥”)行驶时,将不再另行缴交通行费用。

  据介绍,厦门市贷款道路(公路)包括厦门市区域内除

高速公路外的厦门大桥、海沧大桥、机场快速路、环岛路、国道324线厦门段、翔安大道、省道201水浏线等,以及今后厦门市区域内新建东通道、公铁大桥等贷款道路、桥梁和隧道。

  □新闻回放

  关于厦门两桥收费问题,本报此前一直给予关注。

  2004年5月9日报道,建行、工行和兴业银行在厦网点开始办理不停车收费委托代扣手续,办理银行增至5家;厦门路桥资产置换,两桥收费改革后,将采用不停车电子钱包优惠方案。

  2004年6月25日报道,厦门港务集团入主路桥股份,10月前,“两桥”收费改革启动。

  2004年8月18日报道,办张卡过桥,收费最低5折。

  2004年9月2日报道,厦门大桥海沧大桥过桥费开始打折,两桥首日刷卡13664车次。

  2005年8月3日报道,厦门两桥申请实行年票制,调整机动车通行费征收方式的请示目前正等待省政府批复。

  厦门籍私家车,7座以下年费396元

  《办法》规定,机动车辆年费按660元/吨计征,小于等于1吨的按1吨计征,大于1吨的小数位吨位不足0.5吨的按0.5吨计征,超过0.5吨的按1吨计征;本市小于等于7座的私家小客车按396元/辆计征。

  客车每10座折算为1吨,卧铺车1个床位按普通客车1.5个座位计征;货车按核定装载吨位计征,10吨以上20吨以下部分按二分之一计征,超过20吨以上40吨以下部分按四分之一计征,超过40吨以上部分不予计征;不能载客、载货的机动车辆,按其自重(包括固定装置)吨位折半计征。

  外来车辆过桥费,征收方式不变

  厦门籍机动车车主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缴纳当年年费;缴费后,在厦门行政区内的贷款道路上行驶将不再另行缴纳通行费。外地机动车仍按次征收通行费,原收费标准不变;但允许选择年费形式缴交通行费。

  《办法》还规定,“外国领事馆自用车辆”、“军队、武警部队挂有军车号牌、武警号牌车辆”、“公安、国家安全、法院、检察、司法行政机关悬挂‘警’字号牌车辆”、其他经批准免缴的车辆可免费通行。

  缴纳年费车辆,出入岛用专用车道

  《办法》规定,所有机动车辆在通过收费站时应根据提示从规定车道通过。年费车辆应从年费专用车道通过,次费车辆应从次费车道通过。

  从2005年9月1日起至2005年12月31日,暂未安装年费电子标签的本市机动车辆,可从年费专用车道通过收费站。2006年1月1日起,所有机动车在缴纳年费及安装电子标签后从年费车道通过。

  年费征收机构将向缴纳年费的机动车免费提供一张电子标签,并负责安装在挡风玻璃上。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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