贿赂刘方仁 骗贷1亿5 贵州一犯罪团伙7被告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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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9日06:16 三秦都市报 | |||||||||
据新华社电 重金行贿原贵州省委书记刘方仁、诈骗银行贷款达1.5亿元的犯罪团伙成员被判刑。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法院日前对犯有贷款诈骗、挪用公款、行贿、违法发放贷款、虚报注册资本等罪名的这一犯罪团伙的7名被告人作出一审宣判,主犯廖云峰被判处无期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1996年至2004年期间,原贵阳太立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
据查,2000年7月,廖云峰与同案被告人、股市操盘手凌云成、原贵阳市农业银行白云支行副行长马怀昌、原贵州证券公司新华路营业部主任张丽霞商议,以贷款形式向农行白云支行贷款2000万元用于廖云峰个人炒股。2000年9月,被告人马怀昌采取逆向操作方法先后将银行1.28亿元划到了廖云峰、刘萍账户上。 此外,法院还查明,1999年至2001年期间,廖云峰先后向原贵州省农行行长高继文行贿人民币5万元、美元3000元,港币2万元以及价值港币4万元的物品。 8月26日,黔南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主犯廖云峰数罪合并,被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其他几名被告人,也都被判处3至15年的有期徒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