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金贿赂原贵州省委书记刘方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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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9日06:26 山西晚报 | |||||||||
据新华社电 重金行贿原贵州省委书记刘方仁、诈骗银行贷款达1.5亿元的犯罪团伙的7名成员日前被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法院以贷款诈骗、挪用公款、行贿等罪名一审判决,主犯廖云峰被判处无期徒刑。 法院查明,1996年至2004年期间,被告人廖云峰、刘宫嫦为获得私人利益,向原贵州省委书记刘方仁,原贵州省副省长刘长贵巨额行贿。
26日,黔南自治州中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主犯廖云峰数罪合并,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案犯马怀昌判处有期徒刑15年;刘萍判处有期徒刑10年;刘宫嫦判处有期徒刑7年。其他3名被告人,也都被判处3—5年的有期徒刑。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张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