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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得万元窃喜发财 法院勒令:返还失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9日06:34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特约记者凌云 通讯员程凌风报道:一男子拾到万元现金想据为己有,被失主告上法庭。近日,大冶法院裁决,这1万元属不当得利,判令拾金者返还失主。

  4月27日上午,大冶市陈贵镇江添寿村村民江泽兵从镇上储蓄所支取了1万元钱,乘一辆摩托车返家。到村口下车时,江发现装在裤子后袋的1万元现金不见了。经多方查找,得
知邻村刘某当日拾到此钱。他找到刘某,刘却矢口否认。

  江泽兵将刘某推上被告席。庭审时,刘某邻居刘素芹作证,当日上午刘某在自家附近路上拾到一沓人民币,刘某数后有整整1万元,这时恰巧被刘素芹撞见,刘某当即给了她500元。

  昨日,记者采访大冶法院审判此案的法官时,她认为,刘某拾到他人遗失钱财而拒不返还,系不当得利行为,侵犯了他人利益,法院已裁决勒令其全额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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