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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对城乡特困户进行住房救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9日06:41 北方新报

  北方新报

  本报讯(记者韩伟丽)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日前针对当地城乡特困户因贫困无房居住或者长期居住危房的实际情况,出台了《鄂托克旗城乡特困户住房救助办法》。

  根据《办法》规定,救助对象为本旗户口的无房、危房特困户、且持有城市或者农村
牧区低保证的低保对象,以及经旗乡两级认定的确需救助的其他困难户。救助原则是以自救为主,政府给予必要的救助为辅。救助标准每人不超过15平方米,其中砖混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助100元,砖木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助80元,土木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助60元,其他维修房屋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补助。救助方式主要以现金为主、建材为辅,原则上每户只能享受一次救助,涉及到残疾人的住房救助问题,可以会同残联一并予以解决。救助资金采取多渠道筹集,旗财政每年预算安排20万元,统一由财政、民政部门设立专户专账管理。(来源:北方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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