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护送醉汉坠车亡人 法院判赔10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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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9日06:45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余皓实习生涂玲通讯员胡小龙)高某好心护送一名醉酒朋友回家,不料朋友突然从车上摔下致死。昨日,高某收到汉阳区法院的一审判决书:向死者家属赔偿10万元。 据介绍,去年9月25日晚,为祝贺朋友张某乔迁之喜,高某与林某等人到张家祝贺。平时不沾白酒的林某,经不住朋友们的劝说,喝下两杯白酒后醉得不省人事。张某便请高某
车行至汉阳王家湾时,高某突闻一声响,回头一看,车门已打开,林某摔出车外满脸鲜血。他赶紧将林某送至医院抢救,林某因抢救无效死亡。 今年5月,林某之妻将高某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死亡补偿、精神抚慰、误工费等合计15万余元。高某感到很委屈:“林某是自愿搭乘我的车,且车门已关好,他开门从车上掉下来,与我无关。” 法院审理认为,高某同意将醉酒的林某护送回家,即应履行照顾的注意义务。林某未能安全到达目的地,高某对此应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遂作出上述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