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头文件”能刹住干部带家属出访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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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9日07:05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8月28日《新京报》报道,成都市日前出台政策明确规定,成都市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因公出访时,不得以任何名义携带配偶。对违反有关外事规定的出访团,情节严重的,由纪检、监察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理。 成都市的“红头文件”能刹住领导干部带家属出访的歪风吗?笔者怀疑的理由是:首先,成都市出台的这个政策,限定的是副局级以上领
导干部。但是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数量不多,而副局级以下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处级、科级干部,以及国有大企业的处科级领导干部并不在管辖范围之内,那么这些领导干部假如携带家属出访如何约束?这显然是这份“红头文件”的弊端与漏洞。也许有人会反驳说:“副局级以下的领导干部一般没有出访的机会。”这话就不对了,别看有些单位或部门行政级别相对较低,但领导大小是个头,手中握有实权,独立性特别强,其花费、活动范围并不比副局级领导干部小,有的经常借出国访问、考察、交流等理由,携带老婆孩子出国旅游。 其次,某些领导既然打着“因公”出访的旗号,假如携带家属,其出访的“额外”花费自己掏腰包的可能性不是太大。一般可能会来自三个途径:一是自己单位报销;二是下级单位的“赞助”;三是有些单位或个人借机献殷勤,“拱手相送”。让单位承担家属的出访费用,属于贪污行为。而后两个途径实质上是变相索贿受贿。所以,如果成都市的规定对此类行为只是给予通报批评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就太轻描淡写不痛不痒了,也太没有威慑力了。 行笔至此,笔者想起了发生在意大利的一则新闻,布赞卡在1995年8月担任锡耶纳省省长时,曾用自己的公务专车,接送外出旅游的妻子。结果意大利消费者协会联合会就此将布赞卡告上法庭,指控他损害了纳税人的利益。最终,布赞卡被判处6个月的徒刑。布赞卡不服,继续向国家最高法院上诉。最高法院对有关案卷审核后裁定:国家官员的妻子一律与公务需要无关,维持锡耶纳上诉法院的判决。从此案中,我们可以看出:假如与公务无关,任何花费都是“侵吞公款”! 惠铭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