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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15个市县列入国家批准的万村千乡工程试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9日07:34 黑龙江日报

  本报讯今年,我省有15个市县列入国家批准的“万村千乡”工程试点,并获得相应的政策和资金支持。这是记者从“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推进会议上获悉的。

  资料显示,我国农村已成为假冒伪劣商品的主要销售市场。为了改变这一局面,今年以来,商务部启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试点,目标是从2005年开始,力争用三年时间,在试点区域培育出25万家左右农家店,形成以城区店为龙头、乡镇店为骨干、村级店为
基础的农村消费经营网络,逐步缩小城乡消费差距。今年我省被纳入国家“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的有肇州县、肇源县、杜蒙县、林甸县、阿城市、尚志市、五常市、讷河市、甘南县、富锦市、桦南县、宁安市、海林市、海伦市、鹤岗市郊区等15个县(市、区)。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是一项惠及“三农”的现代化流通网络工程,其核心内容就是引导、鼓励大中型流通企业以连锁和超市的形式到农村投资,建立、改造“农家店”,同时支持各类中小型企业通过自愿连锁,以统一采购、统一建立销售网络的方式建设“农家店”。

  目前建立农村流通网络,客观上存在着农村人口密度小、购买力相对低、物流系统不完善等不利因素,企业在农村开店,若达不到一定规模,会造成配送成本过高,从而没有经济效益,单纯依靠市场化手段还无法吸引大中型流通企业到农村布局设点。因而,国家启动“万村千乡”试点工程,并对纳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试点项目予以一定的资金支持,对承担试点工程的企业,为建设和改造配送中心而向银行借贷的中长期固定资产投资贷款,给予一年贷款利息补助,企业开办的每个乡级“农家店”,将得到2800元补助,每个村级“农家店”补助3800元。(黑龙江日报)

  作者: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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