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双鸥”商标又飞回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9日07:36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宝鸡讯(记者 张蕙)记者昨日获悉,引起社会各界强烈关注的“双鸥”商标权拍卖一事,近日有了新变化,陕西洗衣机厂和宝成塑料厂已达成了和解协议:陕机厂偿还80万元即算双方债务全部清理完。目前,陕西洗衣机厂已支付了首笔欠款50万元,这样,原定的“双鸥”商标使用权拍卖活动就被取消了。

  据悉,陕西洗衣机厂欠宝成塑料厂150多万元及利息20余万元,2003年10月,塑料厂在
多次催要无果的情况下,将其告到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后经法院判决后,陕西洗衣机厂又未能主动履行判决,于是宝成塑料便申请宝鸡市中级法院强制执行。市中院执行局在充分考虑了双方的利益后,决定拍卖陕西洗衣机厂所有的“双鸥”商标使用权来清偿其债务。本报日前以《“双鸥”商标将被拍卖》为题对此事进行了报道,报道一经刊登,立即在省内外产生了强烈反响。

  陕西洗衣机厂经反复研究,在市中院执行局的主持下,与债权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即宝成塑料厂免去陕西洗衣机厂的部分债务,只还80万元即可,协议签订当日偿还50万元,其余30万元在9月底以前还清,8月26日,陕西洗衣机厂已支付了50万元给宝成塑料厂。这样,原定于30日举行的“双鸥”商标使用权拍卖活动被取消,“双鸥”商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仍归陕西洗衣机厂所有。


爱问(iAsk.com)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