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激浊扬清 反腐倡廉迟到的忏悔———戚火贵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点评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9日07:55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开栏的话

  党的十六大报告强调,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为充分发挥反腐倡廉思想教育的作用,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牢记“两个务必”,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永葆共产党人的先进本色。本报从今
天起开设“激浊扬清反腐倡廉”专栏,鞭挞腐败,弘扬正气。

  近日,省纪委宣教室选取近年来我省部分典型腐败案件进行了分析点评。本栏目首先刊登这组稿件,希望这些前车之鉴能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自觉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从一个出身贫寒的农家子弟,到权倾一方的市县委书记;从初期逢年过节半推半就地收受红包,到后来弄权勒索、雁过拔毛、疯狂敛财;从大权在握时独断专横、蔑视法纪、胡作非为,到瘫倒在被告席上、涕泪横流、悔恨交加,其曲折的人生轨迹和发自内心的忏悔,令人感叹,发人深思,促人猛醒。”省纪委研究室干部宋健在点评戚火贵案时这样说道。

  戚火贵,男,汉族,儋州市人,1952年3月出生,在职研究生,1971年7月参加工作,198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8年3月任省司法厅副厅长兼监狱管理局局长。1998年5月25日被逮捕,6月19日被开除党籍,6月26日被开除公职,同年11月4日被海南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受贿犯罪所得及来源不明财产被追缴。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01年8月13日戚火贵被执行死刑。

  1992年下半年至1998年上半年,在任乐东县委书记和东方市委书记期间,戚火贵利用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其妻子符荣英,在建设工程承包、土地征用审批、安排调整工作、干部提拔任用以及贷款审批等过程中,大搞权钱交易,收受他人财物40次,共计价值人民币187万余元,港币3.5万元。此外,戚火贵对其财产中1065万余元人民币、61万余元港币、3万余元美元以及97件黄金首饰等财物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1998年12月1日,在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法庭上,戚火贵声泪俱下地痛悔:“我希望我们在座的领导,特别是市县的领导,从我身上吸取教训。我的教训就是当上领导,特别是‘一把手’后,失去了监督,不自觉,自己说了算,只要求别人,放松对自己思想的改造,向钱看的思想严重。我要是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工作,严格要求自己,不管送钱人用什么手段,拉什么样的关系,就能自己拒之门外。可是,这点我没有做到,我的教训是沉重的。我还年轻,希望能给我一个悔过的机会,因为我家里还有年老的母亲,还有很贫穷的弟妹,还有年纪小的孩子,虽然我再不能为他们做些什么。恳请司法机关能给我一条活下来的命,只做最低下的人。我还可以用自己的教训教育他们。有机会,我还可以发挥自己的智慧和能力,为社会做出贡献。”

  宋健说,戚火贵案告诫我们,领导干部只有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才能使手中的权力惠及百姓、造福社会,赢得组织的信任和群众的拥护。否则,就可能像戚火贵那样恃权霸道,恣意妄为,危害社会,以致断送自己的前程和性命。戚火贵案还告诫我们,领导干部只有树立正确的利益观,坚持利为民所谋,正确对待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时时处处以党和人民利益为重,才能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抵制住金钱的诱惑,不为物欲所累,不被贪欲所毁,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拒腐蚀永不沾。

  (本报海口8月28日讯)

  作者:邱大军 胡庆魁

  (来源:海南日报)


爱问(iAsk.com)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